弥勒市人民检察院首次发出督促监护令让爱

督促监护令

为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积极推行《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近日,弥勒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首次向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筑牢家庭保护防线。

让“爱”回家

第二检察部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中发现,涉案的两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均存在监管缺位的情况,家长长期忙于工作,致使孩子未能及时得到正确的教育和引导,从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承办检察官在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和涉罪未成年人的认罪悔罪态度后依法对两名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同时向二人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他们切实履行好监护人职责,共同做好孩子的教育挽救工作,并要有意识的加强和孩子的沟通,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谨慎交友。

检察官寄语

家庭教育对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家长要帮孩子系好“人生第一粒纽扣”,给孩子温暖而有力量的陪伴和鼓励,为孩子搭建起坚固、温暖的家庭堡垒。

保护未成年温暖爱心田

文字:李晓琪

编辑:黎江萍

审核:师建伟

年第24期

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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