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炼成钢”——党史上的今天
年4月28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国家计委《关于加速发展高等教育的报告》。《报告》提出,为了实现党的十二大确定的奋斗目标,教育必须先行,加速发展高等教育刻不容缓。5月3日,国务院批准成立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并同意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逐步推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
年4月28日《弥勒新闻》视频,时长15分20秒
新闻视频内容提示
1.弥勒太平湖森林小镇: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打造国际生态旅游度假区
2.红河州·玉溪市·楚雄州·丽江市举行共创民族团结进步联盟框架协议签约仪式
3.弥勒市召开年防汛抗旱工作会议
4.弥勒:红烟社区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学习和地震消防演练活动
5.弥勒:开展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管理工作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
▽以下是正文
曝光!弥勒这些餐饮店,查封!收缴!罚款
当前,弥勒正值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的关键时期。
近期以来,弥勒市各部门正全力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其中,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行业监管治理中,对城区各餐馆进行大检查,查处了一批不达标餐馆。2家被查封,21家被勒令整改、并处罚。
温泉路金瑞市场:2家餐馆被查封一、李氏传统卤鸡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店的食品加工区物品摆放杂乱,场所卫生不整洁,店内区域未具有与之相适应的食品加工、贮存场所。
执法人员在店内还发现,预包装食品已超过保质期。
已过期食品5瓶百怡蓝莓汁饮料,瓶身标注生产日期为年9月12日,保质期12个月。
14瓶百怡猕猴桃汁饮料,瓶身标注生产日期为年9月12日,保质期12个月。
11瓶娃哈哈冬瓜蜜,瓶身标注生产日期为年10月15日,保质期12个月。
7支双汇汇福来肉肠,包装标注生产日期为年4月17日,保质期6个月。
2支双汇鸡肉肠,包装标注生产日期为年5月16日,保质期6个月。
10支双汇王中王火腿肠,包装标注生产日期为年9月16日,保质期6个月。
15瓶极能维生素强化饮料,瓶身标注生产日期为年11月5日,保质期12个月。
二、李伟特色脆皮烤鸭烤肉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店内食品加工区、贮存区等原料物品摆设杂乱不合理,场所卫生不整洁,未具有相适应的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
贮存的预包装食品,已超过保质期。
已过期食品1包安井蛋饺,包装标注生产日期为年9月29日,保质期12个月。
3包茂辉绿茶观音饼,生产日期为年8月9日,保质期1年。
1包鑫攀糍粑,生产日期为年7月12日,保质期12个月。
8瓶天之海苦荞原浆啤酒,瓶身标注生产日期为年4月11日,保质期天。
以上这两家餐馆,均存在未具有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食品加工、贮存场所,未保持场所环境整洁,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
这两家餐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依据相关条款规定,实施查封,对违法经营的食品进行扣押。
下一步,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6家餐馆“案情”曝光1.何香楼年10月3日上午,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何香楼餐饮店检查时发现,该店正在营业,店内无《食品经营许可证》,在经营场所内的冷藏柜内发现有过期食品。
该店无证经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00元。
2、没收过期食品。
3、罚款人民币元。
2.丽景酒店年11月25日,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弥勒市丽景酒店检查时发现,弥勒市丽景酒店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
针对以上问题,执法人员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于年11月30日前整改完毕。
年12月7日,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该酒店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发现其在购进味林面包糠时,没有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且在收到《责令改正通知书》后仍未整改。
弥勒市丽景酒店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且在收到《责令改正通知书》后仍未整改。决定对当事人罚款人民币元。
3.川道官火锅店年12月1日,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弥勒市川道官火锅店检查时,发现该店的食品加工间两个通道未加装防护门,不符合“三防”(防蝇、防尘、防鼠)设施要求;未建立并遵守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能出示食品采购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台账。要求当事人进行整改,并开具了《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净餐馆”专项行动现场检查记录表》。
年12月12日,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店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未整改,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弥市监责改通〔〕号)和《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净餐馆”专项行动现场检查记录表》(NO.121203),责令当事人在年12月15日前改正。
年12月24日,执法人员第三次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当事人仍未对上述问题进行改正。
弥勒市川道官火锅店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及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罚款人民币元。
4.国庆烧烤店年12月7日,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弥勒市国庆烧烤店进货时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针对问题,执法人员向其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于年12月12日前整改完毕。
年1月26日,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店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发现在冰箱内摆放着6包无索证索票的俏品鸡爪,进货时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该店进货的这些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且在收到《责令改正通知书》后仍未整改。决定对当事人罚款人民币元。
5.蜀香老妈砂锅串串店年12月8日,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蜀香老妈砂锅串串店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在食品加工间原料摆放台上,摆放着过期无标签调料。
该店经营过期食品、无标签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没收违法所得20元。
3、罚款人民币元。
6.弥勒巨人雅阁酒店有限公司年12月19日,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弥勒巨人雅阁酒店有限公司的餐厅加工间、原料库房、冷库等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在该公司餐厅热食加工间、凉菜加工间操作台、垃圾桶内发现2瓶过期万弗木姜油(其中1瓶已开封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共计23个品规,该公司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23个品规食品。
2、罚款0元。
下一步,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按照“净餐馆”专项行动“不达标就整改,不整改就停业”的要求,对整改过程中存在问题反复督改、不督不改的经营户进行严查重处。
总编/孔令勇
值班编辑/孔德云
记者/赵云飞
编辑排版/任泉宇
资料来源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公益宣传片
亲:点赞!在看!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