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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第一中学、红河州一中实验中学年招生简章
招生计划
(一)红河州第一中学统招生(第一批次):面向红河州第一批次第一志愿择优录取人。
(二)红河州一中实验中学:
1.民族生(提前批次):面向全州提前批次第一志愿择优录取民族生人。民族高中班面向户籍在红河州屏边、元阳、红河、金平、绿春、河口的应届考生及蒙自、个旧、开远、弥勒、建水、石屏、泸西山区乡镇农村(含农转城)少数民族应届考生招生,凡具有户籍所在县市的初中两年以上学籍,并在户籍所在县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通过县级报名资格审核后,可选填报5个志愿。投档时按平行志愿原则,从第一个志愿到最后一个进行对比投档。
2.定向择优招生(第一批次):面向全州按照定向择优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择优录取人。定向择优招生计划在红河州第一中学统一择优招生计划最低录取分数基础上下降25分设定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定向到校的名额因无人达到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出现缺额时,本县市内进行调剂录取,经调剂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全州范围内调剂录取。
3.学校面向全州招收具有体育特长的届初中毕业生50名(若成绩达标人数不足50人,不降分录取),其中篮球18人(男9人、女9人)、足球22人(男11人、女11人)、田径10人(性别、专项不限)。体育特长生在红河州一中实验中学最低录取分数基础上下调30分设定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
03
报考指南
(一)有志于报考红河州第一中学及红河州一中实验中学的考生,使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的招生考试网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