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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民政局关于2月14日和2月22日
办理婚姻登记的公告
疫情期间,为满足群众婚姻登记的需求,同时避免人员聚集、扎堆登记,经弥勒市民政局研究,决定对2月14日、2月22日的婚姻登记工作作如下公告:
一、2月14日、2月22日需办理结婚登记的准新人(须一方户籍在红河州)采取办事通或电话预约方式,—。如同一时段人数较多则按顺序调整到下一时段,以此类推。
二、预约人数:对。请预约成功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在2月14日、2月22日当天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口本婚姻状况必须与本人目前婚姻状况一致(未婚、离婚、丧偶),离婚、丧偶人员需提交相关证明(离婚证、户口注销证明),3张2寸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及相关资料,前往弥勒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大厅窗口办理登记手续。
三、预约的婚姻登记当事人、特殊人员的陪同人员一律佩戴口罩,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出示行程码、健康码后方可进入登记。
四、途径高中风险地区人员暂不办理。
五、进入登记机关自觉服从管理。
总编/孔令勇
原标题:《弥勒婚姻登记公告,2天!限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