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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年5月26日,泸西县纪某在弥勒市城区吉山路与红烟路路口向南米处饮酒后(42mg/ml)驾驶云GGF号轻型普通货车被民警查获。
处罚措施: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0元。
2
违法行为:年5月15日,竹园镇尹某在秀河线K+米路段无证驾驶云GEQ号小型轿车被民警现场查获。
处罚措施:行政拘留6日,罚款元。
3
违法行为:年05月25日,云GCH号小型汽车行驶至师弥线K77+M弥勒方向时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65%以上(不含)未达%的(限速≤60km/h)违法行为被电子警察抓拍。
处罚措施:记12分,罚款元。
4
违法行为:年05月24日,云GTF号小型汽车违反禁停规定在吉山路髯翁路口路段停车被执勤民警执法取证。
处罚措施:罚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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