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月11日至15日在弥勒城区召开。
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以来,全体市人大代表依法行使人大代表职权,提出了件针对性强、质量高的代表建议,解决了一大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涌现出了一批履职尽责、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的优秀代表和代表建议承办先进单位。
1月7日,中共弥勒市委办公室发文表彰。
弥勒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优秀人大代表、优秀人大代表建议、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先进单位表彰名单
经三届市委常委会第19次会议研究,决定对弥勒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22名优秀人大代表、50件优秀人大代表建议、6家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一、优秀人大代表(22人)
(一)弥阳街道:郑辐、胡云珍、罗玉、白春丽、张莉
(二)新哨镇:胡文荣、施毅彪
(三)竹园镇:纳红兵、段家伟
(四)朋普镇:何云辉、张纪
(五)虹溪镇:敖云峰、苏玉梅
(六)巡检司镇:刘学明、马志英
(七)西一镇:卢荣芝
(八)西二镇:卢自林、潘仕宏
(九)西三镇:曾虎龙
(十)东山镇:杨映英
(十一)五山乡:张荣凯
(十二)江边乡:张保寿
二、优秀人大代表建议(50件)
(一)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建议(10件)
1.陈有明代表提出的《关于里方村至东风三角地进村道路遗留路段硬化的建议》(第号);
2.黄兆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将竹园镇三那线高速路收费站至北寺沙沟集镇主干道沿线绿化、美化、亮化工程纳入市级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议》(第号);
3.徐华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将竹园镇绿水村委会丫口至新平小组的道路硬化工程纳入市级农村道路建设项目的建议》(第号);
4.杨有战代表提出的《关于修复西一镇政府至树龙村委会连乡路路段的建议》(第号);
5.马志英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山区乡镇农业产业扶持力度的建议》(第号);
6.李润发代表提出的《关于立项建设巡检司镇巡盘大桥与振兴街连接线路段的建议》(第号);
7.张程代表提出的《关于配备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工作人员的建议》(第号);
8.胡云珍代表提出的《关于健全完善城区公交系统网络的建议》(第号);
9.王有明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村级医疗服务水平的建议》(第号);
10.张家勇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虹溪镇文笔塔保护的建议》(第号)。
(二)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建议(8件)
1.杨桂芬代表提出的《关于建办羊街幼儿园的建议》(第号);
2.白艳兰代表提出的《关于新建新车村委会为民服务中心的建议》(第号);
3.张保平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竹园镇者甸村委会北部四个村小组进村道路修缮的建议》(第号);
4.周鼎代表提出的《关于对新农合卫生室药品采购进行调整的建议》(第号);
5.李美玉代表提出的《关于扩建弥勒高铁站综合服务楼的建议》(第号);
6.孟春银代表提出的《关于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污水处理的建议》(第号);
7.桂福代表提出的《关于五山乡连乡路拓宽改造的建议》(第号);
8.石桂芬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山区产业发展产业资金扶持力度的建议》(第号)。
(三)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建议(9件)
1.卢荣芝代表提出的《关于给予补助滥泥箐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建设资金的建议》(第号);
2.张自学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道农村公路安保设施建设的建议》(第号);
3.周云峰代表提出的《关于统筹解决石蒙高速锁蒙段历史遗留问题和弥蒙铁路建设征占土地问题的建议》(第号);
4.郑辐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医疗保险诚信体系的建议》(第号);
5.王有明代表提出的《关于修复省道(新哨镇——虹溪镇)公路的建议》(第号);
6.郑辐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弥勒城区转台交通信号灯建设的建议》(第号);
7.白春丽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吉山社区杨柳小组、者林小组农田水利灌溉问题的建议》(第号);
8.罗玉代表提出的《关于在九号路三期末与弥师路交叉路口设置交通红绿灯的建议》(第号);
9.张继猛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立项建设的建议》(第号)。
(四)市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提出建议(8件)
1.赵学芬代表提出的《关于将红河水乡建成民族风情特色街的建议》(第号);
2.罗玉代表提出的《关于修缮弥阳镇九号路三期排水设施的建议》(第50号);
3.胡云珍代表提出的《关于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建议》(第73号);
4.敖云峰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虹溪镇太和村委会小红坡水库提水工程泵站的建议》(第号);
5.方志明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西二镇下半镇田间道路硬化的建议》(第号);
6.卢自林代表提出的《关于硬化弥勒市西二镇至昆明市宜良县竹山镇接边公路的建议》(第号);
7.胡凤萍代表提出的《关于配套建设东山镇易地扶贫搬迁点产业扶贫车间的建议》(第号);
8.段昆言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旅游景区周边环境治理力度提升旅游城市形象的建议》(第号)。
(五)市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提出建议(15件)
1.纳绍山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西一镇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的建议》(第01号);
2.潘仕宏代表提出的《关于硬化西二镇矣维村委会保寿村小组至上矣维村小组公路的建议》(第号);
3.马立代表提出的《关于将朋普镇小寨村纳入市“十四五”规划中开展特色乡村建设的建议》(第号);
4.何云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建议》(第号);
5.杨芳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朋普镇物流冷链仓储设施的建议》(第号);
6.杨芳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朋普镇团结片区高标准农田的建议》(第号);
7.赵永贵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山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建议》(第号);
8.张荣凯代表提出的《关于实施全市山区乡镇农村通自来水工程的建议》(第号);
9.毕英秀代表提出的《关于扩修硬化新哨至麟马连村道路的建议》(第号);
10.李永金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兑付云桂铁路布王戈段减少临时用地耕地面积补偿费用的建议》(第号);
11.马云代表提出的《关于将花口村纳入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的建议》(第号);
12.刘学明代表提出的《关于修建巡检司镇乌稠村委会平地小组至高甸村委会上高甸小组连村道路的建议》(第号);
13.李思莲代表提出的《关于整治农村“两污”的建议》(第号);
14.杨克平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山区乡镇产业帮扶力度的建议》(第号);
15.苏玉梅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虹溪镇中心完全小学新校区工程建设、缓解办学压力的建议》(第号)。
三、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先进单位(6家)
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乡村振兴局。
总编/孔令勇
值班编辑/孔德云
编辑排版/杨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