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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察组关于对部分市级部门
开展巡察的公告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巡察组拟于年10月19日--年11月13日对部分市级部门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对团市委、市妇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局、市政务服务局、市供销社开展巡察“回头看”。
二、巡察内容
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落实”要求,对上次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重点检查党组织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在上轮巡察反馈意见的基础上,紧盯老问题、发现新问题,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