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弥勒市启用“共享”大喇叭广播消防安全知识
“只要手机有信号,一条短信或者一个远程电话就能让全市‘大喇叭’响起来,同步播放消防安全宣传内容”。弥勒消防大队通过部门沟通协调,经市交警大队、文广局授权支持,大队接入手机播控农村消防安全广播系统。此套广播系统支持文广、交通、消防等部门授权独立使用,为全市安全“共享”大喇叭广播系统。冬季农村火灾防控注意事项的提示通过大喇叭传到了全市各村委会、部分村小组的广播,解决了农村消防宣传不可控的困难因素,进一步实现了消防宣传进农村多样化、精准化。
目前,这套广播系统发布中心建立在市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具有手机短信、语音随时播控授权,播控后台建立在市广电局,播控信号接入广电信号传输系统,各乡镇、村委会、村小组建立播出平台(广播室),农村大喇叭为播出前端。播出较长时间的消防安全讲座,大队可报内容至交警大队发布中心进行播报,一般消防知识大队可通过随身携带的手机进行发送播放。广播系统具有文字语音转换功能,可将手机文字短信设定转换成汉语语音或民族语音,具有较强的实用性,解决了语音发音不标准、少数民族地听不懂汉语的困难。
弥勒市共有个村委会、21个村小组设有大喇叭广播室,消防广播宣传覆盖农村面基本形成。广播系统插上电源,即可在24小时不停电状态下,实现“远程操作、电话广播、短信广播和州、市、镇、村四级可控、各级插播、上级优先、应急优先”的播控目标。
目前,弥勒消防安排专人负责,每周至少开展2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次广播时间2至5分钟,宣传消防法律法规、火灾事故案例和农村消防安全知识等内容。重点对农忙季节、法定假期、民间民俗日、四季防火等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